(21级新闻学三班朱铭铱)生长在城市的孩子,往往缺乏与泥土的接触,难以在钢筋水泥里扎下最原始的根。他们也许很难懂得我为什么乐于走进湿漉漉的晨雾里,任由冰凉的露水混着泥巴裹住裤脚,他们不知道,此时东方有远比莫奈的日出更震撼的水墨丹青画。
我是在秧苗初发的时候生在在田埂上的。混着松脂香的泥土味,第一次进入我的肺部,就替我连上了一条此生剪不断的脐带。后来石溪里浑浊的春水,吊脚楼瓦檐上断续躺下的几排雨线,鹅掌楸、香樟和竹子被风吹过的合鸣,为我坚韧了肌肤。我回到这儿的时候,脐带舒缓,肌肤滋润,好像婴儿回到母亲的子宫。
人的味觉喜好,受到幼年时期所摄入食物的影响,这决定了我无论吃过多么高级的料理,也仍然偏心于外婆做的甜酒与腐乳,且从心底里不觉得它们卑劣,倘若有谁诋毁他们,我是可以学钱锺书先生护猫一样不惜一战的。我甚至有一种优越与悲悯的心态,城里人花高价从超级市场买来罗勒与薄荷调味,却不知道刚离地几分钟就被端上餐桌的水萝卜有多鲜。
我对好吃的判断在于食物的味道与记忆中味道的接近程度,有时候这种坚持近乎偏执,凛冬的寒风里,吃上一个热气腾腾的烤红薯,不能不说是一件美事。然而我更愿意等,飘鹅毛大雪的时候风尘仆仆的赶回乡里,成串的冬瓜灯笼已经点亮,黄狗激动得直呜咽,埋在火坑灰里的红薯烤得发焦,冒烟的老树兜正在往下掉小块的烧的通红的木碴,声音比冰裂纹开片稍钝一些,火上架着炊壶,外面烧得漆黑,烟缭绕上去,满屋顶的腊肉、腊鱼、血粑粑在火光的映照下显出明灭的暖色。在童话一样的土家年里,红薯才有了它的意义。
我也从不因为我的地方话而羞赧,因为这是我真正的母语。家乡离川渝不远,同属西南官话片区,蜀地的气息在这里化成别样的风情。起伏婉转的语调类似于当地的山水,山性使人塞,水性使人通,我们那儿的人有质朴的执拗,圆滑的世故。方言是浓缩了的这片风土人情,腔调别具一格,回味悠长。对于学会了普通话、外国语就不愿意开口讲乡音的人,我是持鄙夷态度的——背叛根的人永远只是飘萍。有什么讲不得?君不见梁实秋笔下任公的粤方言多么可爱!很幸运的,班里有两位同乡,我们默契地用土话交流,仿佛仍然身处乡土。
面对大都市来的同学,我略无慕艳意,坦荡地展示自己的身份,就连自己也不能确切的知道我为何对背后的文化有如此强烈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客观来讲,那里实在是个贫穷的地方,中部省份,GDP排名倒数第一的城市,脱贫县,小乡镇。然而,然而我生于那里,我出生时土地给我下了情蛊,叫我这一生不得不爱与她,我的性子跟那里地下的温泉一样热烈,柔和,坚定。与地壳中深埋的无数不为人知的矿物结识,以丰富自身的元素,氤氲的雾气藏着耗不完的生命力,抵开层层岩石涌出地面的时候,你有碧野蓝天,无尽明媚,我有一身澄澈,涓涓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