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级汉语言文学专业:吴艳函)回忆过往近二十年的生活经历,能称得上“城镇生活”的,大概只有小学。
六年里,我一直住在老市中心。那时政务区和高新区正处于火热的建设中,城市的热闹也随着经济中心的转移离我越来越远了,整个老区除了坐落的几座中小学泛着新生的朝气,其他地方都在慢慢衰败,就连那座早早开设的大型商场,也只有负一层的连锁超市维持盈利。我亲眼目睹商场里服装从小众奢侈到亲民经济再到廉价艳俗,最后一个一个撤柜,只剩几家做着最后的坚守。
负一层的超市倒是一直熙熙攘攘,人来人往。一层电梯,隔出两个世界。我所在的老市中心,何尝不是被发展的“电梯”隔开的小小世界呢。
为了方便上学,母亲在校门对面的小区里租了一间屋子。我仍记得楼体的墙面是灰白粗糙的,摸上去的手感像老人沟壑纵横的脸,透出枯槁的气息。老旧小区是没有物业和保洁的,绿化更是寥寥。上学的路上踏过百米有余的水泥路,偶尔能看见干涸的呕吐物卧在墙角,现在想想,那里可能曾经路过了一个失意的人。
平日的生活算得上多姿多彩——不过那是三年级之后的事了。好友也搬来了我所在的小区,放学回家的短短路途终于不再是一个人,周末我也不用再缠着父母带我去逛街了。
那时的电子产品并不像现在那么普及,休息日的娱乐项目虽然单调,但并不无趣。两个小人儿在不大的小区里跑前跑后,累了就坐在被人遗弃的破旧沙发上歇一歇,打开mp4看那几集已经能背出情节的倒霉熊;有时也会蹲在墙沿上,看着黄鼬的身影从废弃的小院子中闪过,一边沉醉于它的可爱一边困惑这是不是传说中的黄大仙,如果抓回去养会不会招来灾祸;或者蹲在一堵石头墙的旁边费力地刮下几颗米粒大小的石英,用水冲洗干净后看着它们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脸上便不自觉地扬起笑容。
小孩子的快乐如此简单——
上学的日子相比之下就稍显枯燥了。小学生嘛,还没有很强的课堂意识,坐不住板凳。上课时,总会歪着脑袋往外看。春天看麻雀吱喳,芭蕉吐绿;夏天看绿萝垂枝,日光烈烈;秋天看风卷落叶,枫红水绿;冬天看白雪皑皑,日长一线。窗框即是画框,四季之景在其中永恒流动着,带给年幼的我震撼和满足。
得了空闲的话,父母也会在假期带我去新市中心转一转。那里的高楼都是玻璃外墙的,一出太阳便反射着刺眼的光;马路上鸣笛声似乎没有停歇的时候,吵闹刺耳,像初学者洋洋自得的表演;推着自行车的路人无意间堵住了汽车的去路,喇叭声和叱骂声瞬时便杂糅在一起,不过几秒后便各走各路,仿佛刚刚只是一场滑稽的梦。
虽然这儿很发达,不像老区那样扑簌簌地掉着灰,但我不大喜欢,总觉得太热闹了,挺烦的。
对老区也谈不上热爱,只是觉得它的陈旧别具韵味,生活于其中似乎成为了一种习惯,一种本能。在平房顶上休憩的懒猫、楼下小店那只总喜欢送我回家的雪白大狗、养鸽人训练的鸽群和偶尔掠过天空的鹰鹫,还有播着收破烂语音的破三轮车、学校门口的蚕贩……种种烙着老区印记的人和事,都在六年的潜移默化中流入了我的血液里,无论迁至何处,我都能在不经意的瞬间回想起和它们共同度过的年岁。
老区生活啊,在志得意满的清晨里是保持清醒的定心剂,在颓败垂丧的夜晚,却是助我安眠的苦口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