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一位老人在安徽省红十字会医院门口附近摔倒,路人求救,医院却不予施救。半小时后老人不治身亡。红十字会医院负责人称如果贸然施救,有可能适得其反,“而且,出事地点是在院外,我们的员工都有自己的岗位,我不可能让他们擅自离开。”(网易新闻)
红十字会的托词让人哭笑不得。红会是公益组织,头上顶着慈善的光环,理应是关爱、无私的代名词,如今却见死不救。
无独有偶,先前河南宋庆龄基金会用捐款放贷受到一致批评,中华慈善总会收钱“卖”发票的传闻被央视证实。这类丑闻从未间断,让人们为官办公益组织的发展前景担忧。此次见死不救事件更是拷问着官办慈善组织的良心。
其实官办公益组织在成立之初都能恪守本分,尽心为社会做贡献,但我们发现很多组织都有长短不一的“保质期”。期限过后,这些组织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动摇了立场。
针对上述现象,许多人呼吁改革体制、公开收支账目。不得不承认,官办公益组织在管理和财务上存在弊病,但仅制度的改革能否根治其顽疾,让官办公益组织从此满腔热血致力于慈善事业呢?
笔者认为官办公益组织在制度上确实有疏漏,但更重要的是爱心的缺失。任何制度的出台都是为了维护一个最初的构想,若慈善本质已经腐坏,那么包裹其外在的制度就只是一层死皮,无论修复得多么完美,终究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想要治官办公益组织的顽疾,最终还是需要道德上的约束。欧美国家的公益事业发展稳健,除了政府扶持,更多的是源于公益者坚定不移的基督教信义。相比之下,我国的公益事业从业人员就没有这种天生使命感,而官办公益组织更是用死板的规章制度来维持。与之相对得民间公益组织虽处处碰壁,但爱心与责任感始终没有消退。由此,我们发现:官办公益组织的仁爱之心已经丧失了。任何慈善组织若其慈善之爱心已经消失,那么它就没有作为一个慈善机构存在的价值了。
制度上的改革早已是千呼万唤,虽步履艰难,但总算是有所突破。但在道德上,公益组织该受谁的约束呢?它们从来都被看作是道德的榜样,如今“心”生了病,又该怎样医治呢?
中国历来是一个讲求道德伦理的国度,儒家教育我们仁爱,而佛学亦是劝人向善,在这点上我们有深厚的文化根基。因此,我们应该把这些东西给挖掘出来,给慈善一个理由,将慈善的爱心给寻回来,塑造一种责任与信仰。当然我们无法否认在现在这个所谓的经济社会,要劝人放弃利益,去寻求善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情。然而,慈善本来就不该以利益的标尺来衡量,这是我们底线。有些事情不在要怎么做,而在于做还是不做,我相信若我们有足够的决心去寻回缺失的爱心,那么拯救的不仅仅是我们的慈善,更是我们整个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