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必赢线路检测中心2022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2号)、《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1号)、《湘潭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必赢线路检测中心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
2、 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务能力的人才。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 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管理机构
1、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雷磊
副组长:资义平、田华、刘中望
成员:季水河、李剑波、王洁群、陈山青
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2.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本学科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专业复试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有学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须为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小组成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试工作,可书面委托其他人代为参加。
三、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
参加选拔的考生请于12月25日前将《湘潭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材料(按顺序编号),以及下列学院要求的材料用顺丰快递邮寄或交到文科楼307办公室。详细地址为: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湘潭大学第三教学楼307办公室,邮政编码411105,收件人:张老师,收件电话:0731-58293741。学院额外要求的材料如下:
1.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2.复试时请携带本科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科研成果原件进行核查。
3.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综合能力考核
1.考生须经过报考博士生导师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考核;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复试考核方式
硕博连读采取面试审核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审核内容包括科研能力审核和科研计划考核,两项均及格者,将其复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科研能力考核、科研计划考核权重分别为50%,考生需提前准备好PPT,以PPT展示的形式进行汇报。
科研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及格60分):科研能力审核包括“专业综合知识”与“科研成果”两个方面。考生需提交能够证明其科研能力的材料目录及已发表论文的原件。考核形式为考生当场回答相关专业问题来评估考生的专业基础水平,审核工作小组成员结合申请者的科研成果和回答问题情况独立打分,平均分为考生科研能力最终面试成绩。
‚科研计划考核(满分100分/及格60分):考核内容为申请者读博期间的研究构想,考察其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研究构想包含拟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相关科研成果等。审核工作小组成员结合申请者提交的科研计划和面试问答进行独立打分,平均分为考生科研计划最终面试成绩。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 |
考试形式 |
考核对象 |
考核地点 |
2022年1月5日 |
面试 |
“硕博连读”考生 |
文科楼317会议室 |
(四)确定录取名单
学院依据考核结果,结合导师的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四、监督机制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申诉(电话:0731-58298261);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五、体检
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六、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学院联系方式:0731-58293741。
必赢线路检测中心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