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芙蓉王助学金评选工作定于4月10日至4月20日进行,为做好本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一等助学金,助学金金额5000元;二等助学金,助学金金额3000元;三等助学金,助学金金额2000元。
二、申请条件
1、参评学生必须是大二、大三全日制学生。
2、参评学生必须是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并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进行管理的学生。
3、参评学生必须是优秀大学生,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行为文明。
(2)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学习成绩优秀者。
(3)学习成绩优良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文科类学生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含75分);理工科学生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含70分)。
②参加科技、学术、文体竞赛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者。
③有创新成果或专利成果者。
三、材料要求
1、评审材料主要是《2008年度芙蓉王助学金申请表》(见下载专区)、申请书(1000字以上)及有关附件材料。
2、个人申报材料中,凡学生家庭情况证明材料和反映学生学习情况的获奖证明等材料(包括英语四、六级证书等),应装订成册随《申请表》一同上报。《申请表》一式2份,其它附件材料1份。
3、具体要求
(1)个人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21cm×29.7cm)型号的纸张。
(2)每套材料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勿使用拉杆夹、回形针装订,以免造成材料遗失。
(3)装订时按照申请表、经济状况证明、英语过级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的顺序排列。
(4)《2008年度芙蓉王助学金申请表》请正反两面打印。
四、报送时间与候选人推荐
每班推选一名候选人参加芙蓉王或永腾助学金金的评选。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08年4月18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弃权。
五、其他要求
1、必须严格按照芙蓉王助学金评选条件进行推选,推选名在学院公示三天以上,推选人数不得超出分配指标。
2、所报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生评选资格,并将空出指标留作机动指标使用。
3、受助学生在收到资助款后的学期末,须给资助人或学校写一份“总结信”,如实介绍自己对资助款的使用及学习、生活情况,同时根据学院或学校实际,参加1-3次公益活动。
必赢线路检测中心学工办
200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