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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度评奖评优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必赢官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08-04-11

2007年度,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和校属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校各级团组织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团的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进工作,经校团委研究并报学校党委同意,决定开展年度评奖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

1、“五四红旗团委”;2、“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3、“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4、“十佳学生社团”; 5、“关心共青团工作育才奖”;6、“优秀专(兼)职团干部”; 7、“十佳大学生”;8、“十佳学生团干部”; 9、十佳学生社团工作者;10、“十佳少先队员”;11、“优秀学生团干部”;12、“优秀团员”; 13、“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14、“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全校在籍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皆可参评;所有参评对象应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共青团的各项工作建设;品行优良,模范带头遵守校纪校规,2007年度未受过校、院任何处分。具体条件如下:

(一)五四红旗团委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共青团的思想和理论建设;

2、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育人功能,在理论学习、文化引导、实践教育、典型示范等环节中服务青年,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校团委的工作部署,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结合团员青年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团的主题活动,在校风、学风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得到团员青年和党政领导的认可,具有较大的影响;

4、在组织建设、宣传工作、信息工作、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德育示范基地建设、文艺活动、人文素质教育和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

5、认真做好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和团费收缴等工作,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工作规范,团内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团内活动有文档备查;

6、扎实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有规划、有安排,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资料齐全,并按上级要求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

1、团支部班子健全、职责分明、业务熟练;全学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平时工作记录详尽;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健全;

2、思想建设成效好,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能联系实际,经常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

3、青年思想教育工作扎实、有效,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无任何处分记录;

4、在组织生活和支部生活中,团员积极参与,活动质量高,组织生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较好的思想性、启发性;团内活动多,具有新意;

5、抓优良校风、学风、班风及文明寝室建设措施得力,有实效;

6、积极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和团费收缴工作;

7、按时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

1、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

2、热心公益事业,帮困济贫,乐意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3、品德优良,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学习成绩较好;

4、积极组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为当地老百姓做好事,办实事,受到了社会的肯定;

5、在学校重大工作或大型活动中,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突出。

(四)十佳学生社团

1、社团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学校党团组织关于社团活动有关规定,社团成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遵守法律法规,按照《湘潭大学社团联合会章程》开展学生社团工作;有明确的章程内部工作机构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团运行良好;

3、社团在学校有关部门注册一年以上,有一定规模;

4、社团有特色、定期开展活动,能够调动广大会员积极性;

5、社团干部整体素质高,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受到社团成员的拥护;

6、在服务同学、活跃校园文化、参与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五)关心共青团工作“育才奖”

1、关心和支持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开展;

2、关心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3、积极指导和参加学生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创业、校园文化等活动,为培养高素质人才做出了较大贡献。

(六)优秀专(兼)职团干部

1、截止20084月,在专(兼)职团干部岗位任职一年以上(含一年);

2、热爱团的事业,竭诚为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3、刻苦学习,综合素质高;自觉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把学校团委的要求同本学院的实际相结合,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工作中没有重大的工作失误,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4、工作中能够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在同学中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威望。

5、能认真及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任务。

(七)十佳大学生

1、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一定的理论水平;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没有重修科目;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

4、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乐于助人,是广大学生学习的榜样;

5、在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有突出的成绩或表现(如获部、省级奖励),综合素质高,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大的影响,有典型示范作用。

(八)十佳学生团干部

1、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承担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响应学校号召,在各项活动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2、坚持为广大团员服务的宗旨,乐于奉献、严于律己、作风民主,为人诚实,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起表率作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坚实的群众基础;

3、自20076月以来,担任过院、校级学生组织干部(学生社团、班级团支书除外),且任职时间达一学期以上;

4、学习认真,成绩良好;

5、有较强的活动策划、组织能力、执行力,为共青团工作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6、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乐于助人,是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榜样。

(九)十佳学生社团工作者

1、所在社团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学校党团组织关于社团活动有关规定,社团成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所在社团有特色、定期开展活动,保障会员利益,能够调动广大会员积极性;

3、学习认真努力,学习成绩良好; 

4、担任学生社团工作主要负责干部一学期以上;

5、在服务同学、活跃校园文化、参与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十)十佳少先队员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科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学习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

3、助人为乐,关心他人,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4、积极参加少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