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教育奖是宝钢教育基金会支持中国高等教育的一项主要公益事业。宝钢教育奖设宝钢优秀学生奖、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宝钢优秀教师奖、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和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五个奖项,每年评颁一次。为做好2008年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宝钢优秀学生奖:金额为5000元/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金额为10000元/人,名额由宝钢教育基金会提供。
2008年,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名额8名(本科生6名,研究生2名);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
二、参评条件
1、参评学生必须是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及专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本、专科生上学年各门课程成绩要求:文科学生在80分以上,理工科学生在75分以上。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评审程序
1、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参评条件要求推荐候选人1名。推选人数不得超出分配指标。所报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生评选资格。
3、宝钢教育奖(学生奖)湘潭大学评审工作委员会组织差额评审,确定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8名,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在评选中,评审工作委员会将着重考察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并在此基础上侧重考核其“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
4、全国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最终评定。
5、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我校推荐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全国主管宝钢教育奖评颁工作的部门将组织通讯评审,按照通讯表决得票多少排名,由全国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最后确认获奖名单。
四、材料要求
1、评审材料包括《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见附件一)、申请人3张2寸彩色免冠照以及有关附件材料。
2、个人申报材料中,凡反映学生“五种能力”的获奖证明等材料(包括英语四、六级证书等),应单独装订成册随《评审表》一同上报。《评审表》一式2份,其它附件材料1份。
3、《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中“学院或系评审意见”栏必须用文字简要说明申报学生的优点特长和特点,并注明“同意上报为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字样。
4、各学院请填报《2008年湘潭大学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二)。
5、《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须同时报送电子表格。学生管理科邮箱:xueshengguanlike@126.com。
五、报送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08年6月26日前报送我处学生管理科。
附件一:《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注: 必赢线路检测中心报送时间
6月23日17:00之前将材料交到院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