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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08年度“富和泰”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必赢官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08-06-18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湘潭大学“富和泰”奖、助学金分为奖学金和助学金两种,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特等奖学金五名,标准为每人每次奖励3000元,优秀奖二十名,每人每次奖励1000元。助学金资助对象五名,每人每年资助学费5000元,资助期限至学生本、专科毕业为止。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申请条件

1、参评学生必须是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并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管理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各门课程平均成绩文科在70分以上,理工科在65分以上。

    4、特别奖获得者要求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等公共课程成绩优异,且各门课程成绩文科学生在80分以上,理工科学生在75分以上。

三、材料要求

1、评审材料主要是《“富和泰”奖、助学金申报评审表》(见附件二)、申请书(1000字以上)及有关附件材料。

2、个人申报材料中,凡学生家庭情况证明材料和反映学生学习情况的获奖证明等材料(包括英语四、六级证书等),应装订成册随《评审表》一同上报。《评审表》一式2份(装订时单列),其它附件材料1份。

3、具体要求:①个人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21cm×29.7cm)型号的纸张;②每套材料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勿使用拉杆夹、回形针装订,以免造成材料遗失;③装订时请按申请书、家庭情况证明材料、英语过级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的顺序排列。

4、请各学院填报《2008年度“富和泰”奖、助学金申请学生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三),并同时报送电子表格。学生管理科邮箱:xueshengguanlike@126.com

四、报送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08年6月26日前报送我处学生管理科。

五、补充说明

1、必须严格按照“富和泰”奖、助学金评选条件进行推选,等额上报,学院推选名单一经决定,应在学院公示三天以上。

2、所报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生评选资格,并将空出指标留作机动指标使用。

3、受助学生在收到资助款后的学期末,须给资助人或学校写一份“总结信”,如实介绍自己对资助款的使用及学习、生活情况,同时根据学院或学校实际,参加1-3次公益活动。

附件一:《“富和泰”奖、助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

附件二:《“富和泰”奖、助学金申报评审表》

附件三:学生情况一览表

    注:    必赢线路检测中心报送时间

                6月23日17:00之前将材料交到院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