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我校2009届毕业生离校时间定为6月25日、26日两天。为做好2009届毕业生的派遣、离校工作,确保200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已交清所有费用的毕业生,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发放时间为6月2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发放证书时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名领取,不得代领。
2、离校手续单办理注意事项
学生工作部(处)公寓管理联络办公室、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资产管理处、校团委、体育教学部、校医院等单位于6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在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厅集中办理相关手续,毕业生在离校前亦可在其他时间到上述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请毕业生各自凭借 盖完章 的离校手续单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注意:离校手续单“各学院”一栏中“交回学生证及有关手续”、“归还公物”两栏不用盖章)
3、欠交学费和其它各种费用(含重修学费、教材费、住宿费)的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档案暂由学校保管,并暂缓办理其毕业生电子注册手续。
4、 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须在6月16日前与贷款经办银行签订还款协议书,并与学生工作部(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签订还款承诺书,未办理上述手续的毕业生,学校将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于6月22日之前将未办理签订手续毕业生名单送教务处和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5、学生医疗卡余额,请各毕业班联络员于6月22日到学工办以班为单位领取。
6、学校将于6月23日8:30在校俱乐部举行毕业典礼,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毕业生按时参加(毕业典礼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7、毕业班学生毕业后不得滞留学校,以免影响宿舍的维修和调整工作。
8、毕业生要做到文明离校,严禁酗酒、赌博、起哄、打架斗殴、恋爱越轨和破坏公物等违法乱纪行为。一旦发生此类事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延缓派遣,直至追回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处理。
9、学校将在6月19日左右请有关托运部门来校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具体时间、地点由托运部门另行通知。
10、6月25日、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学校将派车欢送毕业生到市火车站、汽车站乘车。
特此通知
文新院学工办
二○○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