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优项目
1、五四红旗团委;
2、百佳团支部;
3、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奖;
4、十佳志愿服务团支部;
5、十佳学生社团;
6、十佳大学生;
7、十佳学生团干部;
8、科技创新先进奖;
9、优秀学生团干部;
10、优秀团员;
11、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2、团建文化特色活动奖。
二、评选条件
全校在籍符合条件的师生均可参评;所有参评对象应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学习成绩优异,品行优良,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校、院任何处分。具体条件如下:
(一)五四红旗团委
“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条件详见湘潭大学2009年度“五四红旗团委”考核表。
(二)百佳团支部
1、团支部班子健全、职责分明、业务熟练;全学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平时工作记录详尽;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健全;
2、思想建设成效好,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能联系实际,经常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
3、青年思想教育工作扎实、有效,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无任何处分记录;
4、在组织生活和支部生活中,团员积极参与,活动质量高,组织生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较好的思想性、启发性;团内活动多,具有新意;
5、抓优良校风、学风、班风及文明寝室建设措施得力,有实效;
6、积极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和团费收缴工作;
7、按时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奖
1、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团的网站建设完善,优先考虑团报团刊每期发行量达1000份以上,曾在国家级、省级、市级等网络报刊等媒体上发表文章5篇以上的各级团学组织;
2、做好团的宣传报道工作,新闻上传及时,与三翼校园网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学院开展活动及时上传到三翼校园网;
3、深入基层,狠抓实效,团的思想教育活动渗透到学生公寓和学生社团组织的团学组织:
4、优先考虑在三翼网等校级以上网站年度累计投稿20篇以上的个人或者每期发行量达到500份以上的团报团刊的主要负责人。
(四)十佳志愿服务团支部
1、必须在2009年度中直接参加校级以上志愿服务活动2次以上,自发组织志愿服务活动1次以上的团支部。
2、认真落实开展2010年“学习雷锋、争当先进” 创建评选活动,开展了学习雷锋事迹、社会实践等活动,创新了活动载体并及时做好总结宣传工作;
(五)十佳学生社团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学校党团组织关于社团活动有关规定,社团成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遵守法律法规,按照《湘潭大学社团联合会章程》开展学生社团工作;有明确的章程,内部工作机构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团运行良好;
3、社团在学校有关部门注册一年以上,有一定规模;
4、社团有特色、定期开展活动,能够调动广大会员积极性;
5、社团干部整体素质高,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受到社团成员的拥护;
6、在服务同学、活跃校园文化、参与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六)十佳大学生
1、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一定的理论水平;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年专业排名在年级前20%,无挂科、重修现象;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
4、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乐于助人,是广大学生学习的榜样;
5、在学习研究、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有突出的成绩或表现(如获部、省级奖励),综合素质高,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大的影响,有典型示范作用。
(七)十佳学生团干部
1、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承担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响应学校号召,在各项活动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2、坚持为广大团员服务的宗旨,乐于奉献、严于律己、作风民主,为人诚实,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起表率作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坚实的群众基础;
3、自2009年6月以来,担任过院、校级学生组织干部(学生社团、班级团支书除外),且任职时间达一学期以上;
4、学习认真,成绩良好,学年专业排名在年级前50%,无挂科、重修现象。
5、有较强的活动策划、组织能力、执行力,为共青团工作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6、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乐于助人,是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榜样。
(八)科技创新先进奖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2、踊跃投身科技创新和实践,充分体现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团体或个人。
3、2009年度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科技创新项目荣誉的团体或个人。
4、参评个人学习成绩优异,2009年无挂科、重修现象。
5、参加第十一届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第八届“挑战杯”湖南省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湖南省第四届“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湖南移动千万创业计划大赛、芙蓉学子创业大赛、“火炬杯”湘潭首届科技发明大赛、湘潭大学第六届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个人或团队优先。
(九)优秀学生团干部
1、学习刻苦,成绩良好,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的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组织协调能力强;
4、勤奋工作,乐于奉献,能发挥学生团干部的带头表率作用;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校园文化建设作出一定贡献。
(十)优秀团员
1、学习认真,成绩良好;
2、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团结、帮助他人;
3、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主动完成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团员意识强;
4、关心集体、热心助人,积极参加校、院和班级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
(十一)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
2、热心公益事业,帮困济贫,乐意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3、品德优良,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学习成绩较好;
4、积极组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热心做好事,办实事,受到了社会的肯定;
5、在学校或社会的大型活动中,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突出。
(十二)团建文化特色活动奖
1、积极参与2010年“团旗飘飘”主题团建文化月活动,表现突出,并在活动评选中取得较为优异的成绩。
2、积极响应活动工作小组的号召,把握团建文化月的主题,紧扣要求,活动形式生动,内容丰富,促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团组织实现整体活跃。
三、评选原则和方法
1、评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总结工作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各级团组织依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上报。
2、“五四红旗团委”的申报应报送学院领导(党委副书记)评分表、学生评委评分表和申报表;“十佳志愿服务团支部”、“团建文化特色活动奖”、“十佳学生社团”、“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团干部”、“科技创新先进奖”的申报只需报送申报表,无需附加其他材料;其他奖项采用学院推报名单的方式评选,无需附加其他材料。
3、“五四红旗团委”由二级团组织自愿申报,评选由校团委考核评分、学院领导(党委副书记)监督问卷调查、各学院互评打分和学生民意问卷调查四部分组成,校团委考核评分根据湘潭大学2009年度“五四红旗团委”考核表,结合一年来各学院工作情况,进行打分;学院领导(党委副书记)监督问卷调查由各学院领导根据本学院团委工作实际进行评分;互评则由各学院团委书记参考各学院一年来工作实际和申报表(于评选前三天公布于三翼校园网上)打分评选;学生民意问卷调查分则是由随机抽取的本学院学生代表完成,最终按四部分总分高低评出获奖单位。
4、百佳团支部采取团支部自愿申报、学院团委结合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考核推荐,由校团委组织评选。
5、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奖由各级团学组织自愿申报,经所在二级团组织考核推荐,由校团委组织评选。原则上每个学院至多推荐1个集体,2名个人。
6、十佳志愿服务团支部采取团支部自愿申报,学院团委结合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考核推荐,由校团委组织评选。
7、十佳学生社团采取学生社联和各社团组织材料申报、指导老师签署意见推荐、挂靠单位审核,学生社团联合会和社团召开答辩评议会初评,报校团委审定的办法进行。
8、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团干部的评选采取学生组织或团支部提名推荐,学院团委考察选拔,校团委召开专职团干部会议评选并公示的办法进行。
9、科技创新先进奖由符合条件的团队和个人自愿申报,学院团委考察选拔推荐,校团委组织评选。原则上每个学院至多推报1个团队和1名个人。
10、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团员、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的评选采取团支部民主评议提名,学院团委考察推荐,报校团委审定的办法进行。
11、团建文化特色活动奖由参加湘潭大学2010年“团旗飘飘”主题团建文化月活动的各二级团组织自愿申报,根据团建文化月通知精神申报评选。
15、所有推荐、评选建议名单都须在校内公示后,统一报学校党委审定同意。
四、评优材料上报要求
1、以班级为单位,须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一次性上报,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单独申报,上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2日。
2、各班级把集体或个人评优材料与本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用excel制表)和名单简版(采用word格式)以电子文档方式(须按校团委制定的统一格式,见附件1)交至学生会办公室,同时班级需把相应的纸质档(班主任签字)报至北青学生会办公室。
五、评选要求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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