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研究决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免修第一外国语(英语):
(1)TOEFL成绩600分以上(含600分);
新TOEFL成绩100分以上(含100分);
(2)GRE成绩2000分以上(含2000分);
(3)GMAT成绩600分以上(含600分);
(4)WSK(PETS-5)考试合格;
(5)雅思考试6.5分以上(含6.5分);
(6)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总分450以上(含450分)(2005年6月之后);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2005年6月之前);
(7)本科或硕士阶段为英语专业,现攻读非英语专业的更高学位;
(8)在相应的外语国家获得过学位;
(9)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排名前百分之十。即2010年1月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在63分以上(含63分)。
符合条件的,可在9月11日之前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上注明学院、学号和专业,由英语任课老师和导师在复印件上签署“同意免修免考与否”的意见),到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办理免修免考手续,办理完手续的研究生将由研究生处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免修免考”,获得学分。
备注:(1)符合以上条件的研究生也可选择继续跟班学习。
(2)办理免考的研究生应积极参与科研创新工作。
湘潭大学研究生处
201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