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宝钢教育基金奖申报通知中,关于学习成绩的要求,原文为“上学年各门课程成绩要求:文科学生在80分以上,理工科学生在75分以上”;在《宝钢教育基金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中,则要求填报“本学年学习成绩”及其排名。鉴于本学期课程考试尚未完成,经向学校学工处咨询,为保证本次申报者学习成绩数据的一致性,学习成绩的要求以2009自然年度为时间期限,即2008-2009学年的下学期和2009-2010学年的上学期。由于本通知发布时已临近申报截止期限,学院初审时学习成绩以院学工办自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数据为依据。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