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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芙蓉学子•大学生优秀创业计划资助行动”的函

文章来源:必赢官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1-11-17

    为进一步做好服务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决定,继续开展第三届“芙蓉学子·大学生优秀创业计划资助行动”,活动承办方为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活动宗旨

继续为大学生个人或团队提供创业资金,支持和扶助他们开展创业项目。发掘和宣传大学生投身创业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在当代青年特别是大学生群体中提倡自主创业的精神,为富民强省伟大实践做贡献。

 

二、活动参与资格

1、全省各高校在校大学生,富有创业理想,且能够提供具有实施性的创业计划书,都可以以个人和团队名义报名参加(团队人数上限为10人)。

2、每个大学生创业团队或个人限申报一个创业项目。

三、项目资助额度

活动将为各创业团队或个人提供总额50万元的创业项目资助金。根据每个正式入选项目的实施方案,给予额度为15万元不等的创业资助金。

四、活动参与流程

1、项目申报期(11161119):参赛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于19日中午12点前将相应的报名材料交至北青学生会办公室,并提交电子文档(邮件名请注明“芙蓉学子”)。

2、项目初审期(11221128):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团,对所报送的创业就业项目评审出 40 个入围创业项目。

3、项目终审(12月):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入围项目统一进行面审。根据面审结果,最终确定30个正式实施项目。组委会将当场与项目负责人签订资助协议,并于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拨付首笔项目资助款。

4、项目实施阶段(12月—20123月):在实施期间,项目组必须提供工作周期报告和图片影像资料,组委会同时将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实施进行跟踪指导和项目监督。

5、实施期结束后,组委会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实施项目进行总体效益评估,根据项目实施开展情况,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将为各实施项目拨付第二笔项目资助款。对创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比较显著的项目,将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重点宣传报导,并在今后的资助活动中进行重点扶持。

五、实施工作相关要求

(一)各团市州委负责的工作:

1、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与活动组委会进行工作联系;

2、联系属地各高校团委,指导属地高校开展相关活动;

3、在活动举办期间,负责联系当地主要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整理相关宣传报道资料提供给活动组委会;

4、收集整理属地各高校开展活动的总结材料、宣传海报、活动图片和影像资料等,汇总后提供给活动组委会。

(二)各高校团委负责的工作

1、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相关活动组织以及与活动组委会进行工作联系;

2、负责在校园张贴活动宣传海报,在各校园媒体上发布活动相关信息,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本次活动;

3、接受本校学生报名并负责对报名学生或团队进行资格审查,收集整理合格报名材料及时报送活动组委会;

4、收集整理本校开展活动的各种影像及文字材料,报活动组委会。

 

附件:第三届“芙蓉学子·大学生优秀创业计划资助行动”报名申请表

 

 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2011年10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