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湘潭大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是第十四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之高校第六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重要组成项目。本次活动旨在挖掘宣传我校大学生积极进取、努力拼搏的感人事迹与先进典型,在全校大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的榜样,充分发挥模范带头示范作用,全面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学校成立 “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如下:
顾 问:李伯超
主 任:肖志伟
副主任:校纪委监察处、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各一名同志及马卿同志组成
成 员:吴华云 刘 纯 周润其 毛 斌 马天华
郭 滟 杨建军 陈 敏 田 坤 廖文婷
刘溟辉 魏 莎 陈 娟 周 计 胡 阳
黄牛武 刘 行 欧阳珊娜 申小阳 易臣何
李艳娟 刘灿龄 檀朝桂 杨 澜
三、奖项设置
湘潭大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共设7个奖项,每个奖项获得者均为2名(个人或团体)。每人(团体)奖金为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具体奖项及说明如下:
1.“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奖”(2名)
在学术研究或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在全国、省级“挑战杯”等各项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2.“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2名)
助人为乐,团结友爱,无私奉献,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弘扬社会道德新风尚方面有杰出表现的个人或团体。
3.“芙蓉学子·团队合作奖”(2名)
团体成员之间精诚合作,组织凝聚力强。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技、文体、艺术等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的团体。
4.“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2名)
在逆境中成长成才,意志坚强,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
5.“芙蓉学子·感动湘大奖”(2名)
在学习、生活或社会工作等方面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在校内外产生良好反响的个人或团体。
6.“芙蓉学子·公益爱心奖”(2名)
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志愿服务及公益活动,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
7.“芙蓉学子·经济管理之星奖”(2名)
在金融、经济等相关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个人或团体。
四、候选人资格
湘潭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个人或团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成绩良好,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活动流程和时间安排
1.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统一流程、统一管理的要求实施本项目,学校组委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
2.活动进程
1)前期准备
制定《湘潭大学2011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本次活动组委会。
2)候选人的产生
符合第四项候选人资格条件的申报者可以在10月20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交至院学工办。每人(团体)只能申请一个奖项。必赢线路检测中心将每个奖项推荐一名参加学校的评选。推荐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芙蓉学子--奖申报表“见附件)。另需附主要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
3)组委会评审
组委会于10月26日前初步审核确定入围名单,并将名单展示在三翼校园网,11月4日前召开全体专(兼)职团干部和部分学生代表会议对各奖项的候选人现场演讲采取当场投票方式进行评审。(候选人演讲所需PPT由校团委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内容为候选人推荐表事迹简介)
4)公示
活动组委会将于11月5日—11月8日对入围名单及事迹简介进行公示,形式为海报公示和网上评议。公开组委会办公电话和电子信箱,以便有异议者可以随时向组委会反映情况。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团委与学生组织要在组委会统筹安排下统一行动、广泛宣传、集中报名,在有效组织领导下高效优质完成本次评选工作。
2.严格评选程序。活动的实施过程,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肃纪律、严格按实施细则和操作程序办事。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在全校通报批评。
3.注意宣传造势。在评选过程中,要通过校报、校电视台、广播、校园网、宣传栏和展板等多种途径,对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营造评选工作的良好氛围。评选结束后,通过主题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班团支部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巩固活动成果,深化典型宣传。
4.做好各类资料收集、总结评估工作。活动组委会对本次活动实施全过程的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撰写活动实施评估报告,活动结束两周内向第十三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之“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主办单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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