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及时更新和准确掌握我校干部(教师)基本信息和学历学位情况,根据上级组织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校今年干部人事档案迎检工作的需要,经组织、人事、档案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商,决定组织干部(教师)填写《干部基本信息审核确认登记表》和《干部学历学位认证呈报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填写对象:全体在职在编干部(教师)。
2. 信息认证部门:组织部、人事处、档案馆。
3. 表格上交时间:9月30日之前。
4. 表格上交方式:各单位办公室主任(组织人事干事)收齐本单位干部(教师)表格,签字、盖章,统一交人事处人事科。
5. 干部(教师)获得了新的学历学位需要认证的,由干部(教师)本人将新的学历学位原件送交人事科(学历学位没有变化的只需填表,不需要提供原件认证)。
特此通知
附件:干部基本信息审核确认登记表及干部学历学位认证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