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必赢线路检测中心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学校通知,现就做好必赢线路检测中心2013—2014学年度评奖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年奖学金(指标见附件2):
学年奖学金评选,以综合测评分排名为依据。
(一)、评选要求:
各等级奖学金获得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甲等奖学金获得者,两学期的加权平均学习成绩在82分及以上。
2、乙等奖学金获得者,两学期的加权平均学习成绩在78分及以上。
3、丙等奖学金获得者,两学期的加权平均学习成绩在75分及以上。
若出现综合测评分排名靠前而学习成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情况,则优先获得下一档次奖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年度评奖评优的评选活动:
1、违反校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2、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在校内外租房居住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3、本学年有2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
4、一个学期内旷课达到10学时。
(二)、报送材料:
各班级须报送《综合测评计分表》电子文档,《综合测评结果统计表》电子及纸质文档、附件1《2013—2014学年评奖评优汇总表》 、附件5《个人获奖情况登记表》、附件3《励志奖汇总表》和附件4《汇总表》电子及纸质文档(附件)。电子文档文件名应在原文件名前加上班级名称,并且必须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的一致性。
二、励志奖(必赢线路检测中心27个名额,每班1个名额):
励志奖用于奖励在逆境中乐观积极,奋发成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优秀学生,奖励金额为1500/人,奖励覆盖面为参评学生人数的3%。励志奖获得者需填写附件七(励志奖登记表)
五、时间要求:
各类评奖评优的材料必须于10月27日下午4点半前交学工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xxyxgb@163.com。相关表格和参考文件见附件。
附件
学校通知原文见:《关于做好湘潭大学2013-2014学年综合奖学金、基础学科专业奖学金、励志奖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