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本科生“湘潭大学-太阳慈善”助学金的通知
湖南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为支持湘潭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帮助在校贫困生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培养优秀、敬业和感恩的高素质人才,特设立太阳慈善助学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励对象及奖励资助标准
奖励对象:湘潭大学全日制在读的本科生,具体捐赠学生由湖南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于启动项目评定前根据当年情况选定。全校范围内资助人数:25人,资助金额:5000元/人/年。必赢线路检测中心推选5人到学校进行评选。
二、 评审条件
1. 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在读学生;
2. 热爱祖国、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2013学年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未受到院校的通报批评;
4. 学习勤奋,成绩优秀;2013学年专业成绩要求:无科目不合格,成绩良好(成绩是指上学期和本学期已经出来了的成绩);
在满足专业排名要求的前提下,未曾获得其他助学金或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
三、评审材料及程序
(1)申请材料
1.《湘潭大学--太阳慈善助学金项目学生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3.本人贫困证明或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4.院系或院系以上单位出具的专业成绩证明材料(暂时不需要提供);
5.其他参考条件证明材料。
(2)评审流程
(3)学院初评程序
2013、2012级各班每班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同学到学院参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推选5名同学报送学校参评。
四、所有材料请于2014年5月21日上午11:00前将申请材料以及《湘潭大学--太阳慈善助学金项目学生申请表》(见通知附件)学院学工办。电子版报送至学工办邮箱:wxxyxgb@163.com。
附件:湘潭大学--太阳慈善助学金项目学生申请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