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5年秋季国家励志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必赢线路检测中心共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39个;国家助学金名额:一等、二等、三等各91个。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
二、申请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排名在本专业的50%以内,参评当学年度没有不及格科目;
5.系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学生,且必须是本学年度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俭朴。
(二)国家助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系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且必须是本学年度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俭朴。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流程
1.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同学向班级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向班级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如实说明申请理由及家庭经济状况。
(二)各班级要严格按下达的名额及标准执行,不得将名额、资金拆分,杜绝奖助学金平均分配的现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和评审工作。推荐名单须在班级内部公布。
(三)国家奖助学金初审结果经学院研究审定、在院内公示后,报学校学工处。
(四)同年度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重复获得。
四、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包括:
推荐参评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打印稿,须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具体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签名之处,必须由本人亲手签写。其他内容可以使用电脑录入。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斜杠标明)。表格必须正反双面打印,每人一份一页。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需同时报送电子表格。学工办邮箱:wxxyxgb@163.com。
3、同时以班级为单位报送《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国家助学金受资助学生备案表》电子档和纸质文档,学工办邮箱:wxxyxgb@163.com。
五、报送时间
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选材料务必于10月30日下午5点半前以班为单位交学工办,电子文档以班为单位统一发学工办邮箱:wxxyxgb@163.com(以班为单位打包为压缩文件,文件名为“某某级某某班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邮件主题为“某某级某某班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
六、发放方式
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由省教育厅审核汇总报教育部批复后、国家励志奖学金由省教育厅批复后,学校将奖励经费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国家助学金分两次发放。
附件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
附件三: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四:国家助学金受资助学生备案表
附件五:2014-2015学年必赢线路检测中心国家励志助学金名额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