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本科、研究生各班级: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及生活困难问题,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确保公平公正,现将必赢线路检测中心本科、研究生2016-2017学年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的对象
必赢线路检测中心全体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提前调离档案者除外)。
二、申请认定的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7、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者。
三、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1、成立评议小组
各班级召开班会,成立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并选出一名组长(班主任不担任组长),2016级各本科班级由养成教育辅导员担任组长,学生代表人数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10%;研究生按年级分别组成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可由各研究方向班长和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推荐一名成员担任组长,学生代表人数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10%。经过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方有资格申请贫困资助类助学金。
2、组织开展评议
(1)各班级评议小组于2016年9月20日前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审查参评学生相关佐证材料并对学生家庭困难程度进行民主评议;特别是根据学生提交的《湘潭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分特殊困难和一般困难两档,各班级指标分配详见附件二。
(3)各班级评议结束后,评议小组组长应将认定结果及时通知申请认定学生,并将评议结果上报学工办。师生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学工办提出质疑。认定工作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3、上报材料
各班级评议小组组长于2016年9月21日前将《必赢线路检测中心贫困生认定小组评定表》纸质档交至学工办(第三教学楼302室),电子档发至wxxyxgb@163.com。
4、提交网上申请
各评议小组组长按照上报院系名单通知学生本人于2016年9月20日17:00前进行网上申请,困难程度等级严格与小组评定等级保持一致。
申请学生在湘潭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湘大官网→信息门户→学工系统→学生资助→困难生认定→困难生申请)进行线上完成申请。初次申请学生需将家庭情况以及认定申请(将《湘潭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研究生贫困生证明扫描上传)填写完整(首次登录信息门户的学生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2015-2016学年已认定过的贫困生只需在系统中填写申请信息,附件中佐证材料可以不进行上传。
特此通知。
附件:必赢线路检测中心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一:必赢线路检测中心贫困生认定小组评定表
附件二:必赢线路检测中心2016-2017年度贫困生认定名额分配
附件三:湘潭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必赢线路检测中心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