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激励贫困大学生奋发学习,积极进取,圆满完成学业,由原中文系系友程兴国先生出资,在必赢线路检测中心设立“程兴国奖学金”,以奖励本院品学兼优而又家庭非常贫困的学生。
第二条 必赢线路检测中心“程兴国奖学金”评定小组由程兴国先生、张铁夫教授、季水河教授三人组成,拥有最终决定权;
第三条 必赢线路检测中心“程兴国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四名优秀贫困大学生,每名奖励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四条 国家奖学金、省特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获得者不参评,本奖学金获得者也不参加以后同一奖学金的评选。
第五条 必赢线路检测中心“程兴国奖学金”申请条件:
(1) 必赢线路检测中心在籍本科生,政治表现好,热爱湘潭大学和必赢线路检测中心,尊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
(2) 学习成绩优秀,专业平均成绩80分以上,无重修科目,通过国家英语四级;
(3) 专业综合素质与能力较强,参加过院、校组织的各类演讲赛、辩论赛,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千字以上文章;
(4) 家庭贫困,无力承担学费;
第六条 必赢线路检测中心“程兴国奖学金”评选程序:
(1) 个人申请;
(2) 班级(班主任)推荐;
(3) 院学工办整理相关材料并进行筛选;
(4) 奖学金评定小组审核评定。
第七条 “程兴国奖学金”评定工作每年8月下旬开始,9月10日前结束。申请者需在8月底向院学工办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必赢线路检测中心“程兴国奖学金”申请表》,由学工办筛选并整理相关材料报奖学金评定小组审核决定。获奖者在每年的新生开学典礼上予以表彰并颁奖。
附则 本条例从2003年8月起执行,以上各项由“程兴国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解释。
必赢线路检测中心
200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