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录湖南省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新疆南疆工作的通知
新疆拟在湖南高校招募100名大学毕业生到新疆南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有意到南疆四地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工作的同学于2014年6月3日上午10:00前来学工办填写报名表。
一、招录条件
必须是湖南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学生干部,专业不限。
二、相关事项
1、整个考试、体检、考察、确定人选过程在6月15日前全部完成。已参加湖南省选调生考试并入围面试的人员可直接进入本面试环节。一经录用,均为新疆公务员。
2、招录人员大学期间学费由新疆自治区政府代偿。
3、已签约的不算违约,如需缴纳违约金,由省政府承担。
4、自治区报销新招录人员首次赴疆交通费。安排周转住房。月薪约为7000多元。
5、学校派车接送学生赴省委党校参加考试。